自从安德森在新版的“教育目标分类法”中,清楚地区分了“事实性知识”和“概念性知识”以来,越来越多的教育工作者意识到,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达到对概念性知识的深层次理解,而不只是记忆零散的、片段式的事实性知识。
因此,对于“概念性理解”一词,王珏老师一直有点不以为然——理解不了概念,学生就不可能理解这个学科、也无法做任何事情呀,至于解题那就更不可能了……
直到我看到提出哈佛大学Mazur教授为《深度主动学习》一书所撰写的教学案例,我才意识到“概念性理解”和“应用知识/解题”,还真的不能划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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