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这些教育新规开始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爱国主义教育法,在每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国家和社会各方面举行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集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责任义务。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办好、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爱国主义教育法对利用红色资源、文物古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各类文化场馆等资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作出明确规定。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2024年1月1日施行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2024年1月1日施行,《条例》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立法有四大亮点:一是聚焦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对涉及青少年身心健康内容的规范,三是推进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四是形成社会共治汇聚保护合力。

全面排查课后服务实施情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各地要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要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包括课后服务收费在内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清单应重新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要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

北京市《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规范》2024年1月1日实施

北京市卫健委组织制定的《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规范》于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将更好引导托育机构规范化建设,助力婴幼儿托育服务健康、高质量发展。《规范》明确托育机构内各班级应设置独立的生活单元,要建立覆盖所有室内外活动场地的安防监控系统,保育人员应为婴幼儿的活动制定计划。

优化招考办法推动部分特殊类型招考改革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有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各地要认真落实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部署,进一步加强省级统考能力建设,考试科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个别专业校考。

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有关高校要严格招生程序,完善评价办法和招生录取机制,合理确定文化成绩要求。